法庭片,主要聚焦于起诉或辩护律师,这一类影片很多,有各种各样的精彩。当然也可以聚焦于审判团,比如《12怒汉》,也可以聚焦于被告,比如《被错误指控的人》。也许有人会说,可以聚焦于法官,还可以聚焦于其它影响法庭的因素,比如2003年的《失控审判团》(runaway jury)。不过在我看来,法官没什么好聚焦的,热衷于NBA的人,无论是美国人还是中国人,大概很少有人会注意球场上的裁判。而像《失控审判团》这样的影片,其实在法理上是很失败的,因为英美法系对于防止法庭外因素的干扰是它一直在努力做的事情。或许有人说可以将审判团和律师一起作为主角,这个比较难。
《谋杀案分析》是聚焦于辩护律师的法庭片,发行于1959年。这也是一部根据同名畅销小说改编的影片,从影片海报上可以看出,当年小说畅销,影片也很受欢迎。小说的作者,John D. Voelker,当时是密歇根州最高法院法官,根据1952年的一起谋杀案写成,在那起案件中他担任辩护律师。
影片由James Stewart(1908 - 1997)主演,担任辩护律师Paul Biegler,George C. Scott(1927 - 1999)担任主要的公诉律师,他在1970年的《巴顿将军》中扮演巴顿。詹姆斯•斯图尔特也是美国一位高产演员,我看过他以下几部影片:《你不能带走它》(You Can't Take It With You),《奇妙人生》(It's a Wonderful Life),《后窗》(Rear Window),《眩晕》(Vertigo),谋杀案分析(Anatomy of a Murder)。
好了,回到影片本身。相比较我所看到的其它同类影片,这部影片对审判过程和规则交代的比较完整。比如,面对一级谋杀指控,以何种策略进行辩护?Paul向被告是这样解释的:第一,不是谋杀,是自杀或意外;第二,不是你杀的;第三,是为了保护家人或自己的正当防卫;第四,可以原谅的理由。最后Paul是以第四种策略,即根据密歇根州1886年的一个案件先例,以“无法克制的冲动”(irresistible impulse)——暂时性精神异常(temporary insanity)的一种——为由进行辩护的。开庭前,法庭要对审判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本片有一个大致的交代,如下人员不具审判员资格:不是美国公民且本地居民,司法系统的官员,与司法官员有血亲或姻亲关系的人,与控辩律师有未决争议的人,与被告或其亲人熟识的人,除此之外,控辩律师还可以以合理理由对审判员进行排除。对此有人会说,那审判员隐瞒这些怎么办?在程序上,在审判员正式行使审判权利履行审判责任之前,需要做一个宣誓,如果隐瞒,最后在法庭上暴露的话,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罪行:伪誓,所以,一般的情况下这些干扰法庭公正性的因素还是可以排除的。
然后就是进入法庭审理阶段。我们可以看到,法官并不是那个作出判决的人,他只是掌握法庭上的规则,律师在询问证人的时候逾越了界线必须制止,哪些物证可以被法庭采用,哪些证人证词无效,提醒审判团应该忽略,法庭不予纪录,等等。辩护律师,无疑是这类影片最大的看点,一个从不犯规的辩护律师,当然算不得一个老到的辩护律师。因为律师面对的是审判团,所以有时能够进行一些越规的证人质询或表现一些激情,虽然会被法官宣布为无效或受到警告,然而只要能控制在法官的容忍范围之内,就没有问题;而关键问题在于,对律师而言,这些质询或表现是影响审判团倾向于自己预期的目的,抑或相反?如果导致相反的结果那就是失败的辩护了。而这类影片的最精彩之处也就在这里。对此有人也许会说,辩护律师这样影响审判结果是不正义的。我想说,真正的正义是一整套司法制度来保证的,甚至是所有的统治权力的架构来保证的。
这个案件本身,其实在影片结尾也给了一些提示,说明虽然辩护成功,但很可能让一个应受惩罚的谋杀者得以逃脱。不过,控方律师没有仔细做好工作是主要原因。比如,没有申请自己的医生对被告进行精神诊断,提供了一个有多次犯罪记录的证人,最后对Mary Pilant的出庭作证几乎是措手不及,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