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7, 2012

好制度的五个基本原则


虽然,确保一个社会的成员的世俗利益是制度的目的,然而今天即使最邪恶的制度都会这样宣称,如同基督的敌人都会宣称自己是基督徒。但是,请我们谨记阿克顿的警告:权力易于腐败,绝对权力绝对会腐败。Power tends to corrupt; absolute power corrupts absolutely.)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制度就是用来防止权力腐败的法律体系;当我们来审视制度的优劣时,换言之,当我们来评价权力正当或腐败的程度时,我们可以通过五个基本原则来确定。

原则一:政府与教会分离。
正如加尔文所说,人要受双重的统治;但是,一人不能同时行使这两种权力。举例来说,一个牧师不能再同时担任政府公职,在英美法庭上,神职人员不得再担任审判员,因为审判员是临时行使司法权力。当然,我这里所说的意思,并不是说一个人不能在神职人员与官员两种职业之间进行转换。

原则二:政治与商业分离。
虽然很多人混淆这两种权力,因为上级官员可以命令下属,老板也可以吩咐员工,但这两种东西是不同类的;一人不能同时拥有这两种权力。举例来说,微软或苹果的CEO不能再担任议员总统或法官之类,反过来也一样,政府官员不得再从事或操纵商业公司。现代国家,纸币的使用加速了经济活动的运行,但是发行纸币和使用纸币有本质的区别,前者是政治权力的行使,后者是商业买卖,银行业本质上是买卖纸币的商业公司,而货币发行则是政治家的事情。

原则三:多层政府,各层分离。
现代政府框架,通常为两层或三层的复合结构,比如小小的瑞士就是三层联邦制,美国也是由地方,州和联邦政府三层框架构成;一人不能垮层任职。举例来说,州长不能同时在联邦政府兼职,反过来也一样,联邦政府官员不得到州或者地方政府去兼职;当然,更容易发生的情况是后者,专制国家几乎把这种事情视为无可置疑,再正常不过,不这样反倒不正常了。

原则四:立法司法和外交权力分离。
这就是所谓的三权分离原则,自约翰·洛克的政府理论开始,经孟德斯鸠得到更完整和详细的阐释。一个政府的完整的权力,可以分为很多种,甚至包括一些目前无法进行明确定义的权力,但立法司法和外交权力是其中最主要三种权力。三权分离的意思,举例来说,英格兰以前的贵族院(上院)同时兼任最高司法权力,这便有违三权分离的原则,近年来设立了独立的最高法院。

原则五:事实裁定与规则裁定分离。
虽然政府权力主要包括了三种权力,但无疑裁决争议的司法权力是最为重要的一种,而且就政府的本质来说,它是最必不可少的,所以有必要进一步深究。在我看来,起源于英格兰的审判团制度无疑是最为合理的司法制度,这里关系到事实裁定与规则裁定相分离的原则。规则的裁定需要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种职能只能交给法官;另一方面,如果法官同时行使事实裁定的职能,他将不得不对这两方面进行区分,这种自我审视是比较麻烦的,所以明智的做法是交给另外一些人。在古代英格兰,审判团法庭的初期,审判团由骑士组成,其选择的范围远不能与今天的普通公民的广泛性所能相比,但符合前述原则;一个混乱的法庭,无非就是对这两种权力不加区分,如果故意混淆它们,那将是最糟糕的了。

Sunday, October 21, 2012

反和平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


A crime against peace, in international law, refers to "planning, preparation, initiation, or waging of wars of aggression, or a war in violation of international treaties, agreements or assurances, or participation in a common plan or conspiracy for the accomplishment of any of the foregoing".[1] This definition of crimes against peace was first incorporated into the Nuremberg Principles and later included in the United Nations Charter.(维基原文 )
反和平罪,在国际法中,指“计划,准备,启动或实施侵略战争,或违反国际协议或保证的战争,或者参与共同计划或共谋以实现任何前述的战争”。反和平罪最早在纽伦堡审判原则提出,后来包含在联合国宪章中。

War crimes are serious violations of the laws applicable in armed conflict (also known as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giving rise to individual criminal responsibility. Examples of such conduct include "murder, the ill-treatment or deportation of civilian residents of an occupied territory to slave labor camps", "the murder or ill-treatment of prisoners of war", the killing of prisoners, "the wanton destruction of cities, towns and villages, and any devastation not justified by military, or civilian necessity".(维基原文)
战争罪是指严重违反武装冲突中所适应的法律,从而个人需要承担责任。这样的行为包括“谋杀,虐待或驱逐占领区的居民至奴隶劳动集中营”,“谋杀或虐待战争俘虏”,杀死俘虏,蓄意破坏城市,城镇和村庄,以及任何不正当的破坏行为。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In the aftermath of the Second World War, The London Charter of the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 was the decree that set down the laws and procedures by which the post-World War II Nuremberg trials were to be conducted. The drafters of this document were faced with the problem of how to respond to the Holocaust and grave crimes committed by the Nazi regime. A traditional understanding of war crimes gave no provision for crimes committed by a power on its own citizens. Therefore, Article 6 of the Charter was drafted to include not only traditional war crimes and crimes against peace, but in paragraph 6.c,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defined as
"Murder, extermination, enslavement, deportation, and other inhumane acts committed against any civilian population, before or during the war, or persecutions on political, racial or religious grounds in execution of or in connection with any crime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Tribunal, whether or not in violation of the domestic law of the country where perpetrated".( 维基原文)
反人类罪
二战之后,伦敦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确定了战后纽伦堡审判所依据的法律和程序。这份文件的起草者们面临着如何回应纳粹政权所犯下的大屠杀和严重的罪行的问题。对战争罪的传统理解并未规定一个政权对它自己的公民所犯下的罪行。所以,在此宪章第六章的起草中,不仅包括传统的战争罪和反和平罪,而且在6c中定义了反人类罪:
“在战争之前或之中,在它所统治的范围之内,谋杀,灭绝,奴役,驱逐和其它残酷的针对它自己的任何公民的行为,或者基于政治的,种族的或信仰的原因所进行迫害的罪行,不管违不违反这些罪行所发生的国家的法律”。影片《纽伦堡审判》审判的就是纳粹德国的司法官员,起诉的理由主要就是反人类罪,“一个政权对它自己的公民所犯下的罪行”。

Saturday, October 20, 2012

“确实正直的人会得到回报;确实有一位神在审判这个世界”




“确实正直的人会得到回报;确实有一位神在审判这个世界”
Men will say, "Surely the righteous still are rewarded; surely there is a God who judges the earth."(Psalms 58:11)
——影片Pale Rider, 1985 & Unforgiven, 1992

1985年的影片《灰马骑士》和1992年的《不可饶恕》都是由伊斯特伍德导演和主演的西部片。

灰马骑士或译为死亡骑士出自圣经的启示录(启示录:678),这部影片的构思灵感来源于1953年的Shane不过前因后果有了很大的不同。一位成功的淘金商人觊觎另一片土地,雇用枪手对那片土地上的居民的人身和财产进行骚扰威胁和破坏,想将他们赶走,当地的警官和他的七个副手也成了这位商人的打手,人们开始绝望,逃离。就在这时,来了一位神秘的骑灰马的“传道士”,这是一个复仇的故事,但是这个故事大概只有他自己和警官知道,不过警官没有想到是他,因为他以前中过六枪,没有人会认为他还能幸存。他救了在镇上买货被打的Hull,他救了将被富商儿子强奸的Megan,最后,他击毙了警官的七个副手和警官本人。

《不可饶恕》说的是1880年,怀俄明的一个小镇,一家妓院的妓女被嫖客用刀划破了脸,警官竟然以五匹马加两匹马的罚款解决这起纷争,当时一匹马的价格五十美元左右。妓女们感到愤愤不平,于是凑齐一千美金悬赏枪手来为被伤害的姐妹复仇。一个孩子得到这个消息,来找MunnyMunny又找到自己的好友Logan,于是三人接下了这份差事。在他们击毙那两个牛仔的过程中,Logan遭到警官的逮捕,并被折磨致死。最后,Munny为朋友复仇,在妓院击毙了警官和多名他手下的人。

在这两部影片中,人们在定居点都开始建立地方执法机构,但权力都遭到了滥用,所以,人们喜欢这种影片并不是没有理由的,那就是人们内心的正义感会认同影片中的表达方式。什么是正义?正义就是让某种罪行得到相应的惩罚;人世间邪恶得到抑制的方式,是通过让正义得到实现来实现的。在自然状态,人们在遇到侵犯受到伤害的时候,没有可申诉的权力机构(法庭),因而每个人只能向神申诉,在通过良心所获得判决下,担当正义的执行者,为自己,或为他人复仇。这里的区别通常只是,为自己,至亲,或者好友复仇,通常是一种很自然的动机,而为其他的人复仇,通常要加上报酬。当社会开始建立法庭的时候,人们开始转向权力机构,转向一个公正的法庭,就像影片Shane所表现的一样,女人们厌烦了枪手的世界,男人们也知道这一点。我们也许可以不用怀疑今天的美国会再回复到自然状态之中,但是,在这种从自然状态转到政治社会的过程中,也有不少的权力机构的建立是对权力的滥用,在专制国家毫无疑问,并且是滥用的权力获得了胜利,于是那里的人们也常会说:“正直是傻气,这个世界根本没有神”。不过,美国的故事与专制国家不同,这两部影片能够让人们相信诗篇中的那句话“确实正直的人会得到回报;确实有一位神在审判这个世界”。

我们也能看到两部影片中正义的实现在某些地方或许过了点头。当人们建立起人间的法庭来实现正义的时候,如果权力得到正当的使用,自然状态中这种各自为阵的混乱就能得到纠正,而那恒定的法律也能得到阐明;但是,这也面临着另一个危险,当邪恶掌权的时候,不但连我们可期待的正义不可得,而且连自然状态的正义都成为了奢侈的梦想。人类文明至今的成就,主要就在于人们对于“公正的法庭”或者说能够实现正义的法庭的认识积累了那么一点点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