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November 3, 2011

巴斯夏的《论法律》翻译前言

巴斯夏(1801-1850),法国人,深受亚当·斯密的影响,是当时英格兰“反谷物法运动”的支持者。由于过早的离世,留下的文字并不多,然而,仅仅凭借这些,就在经典自由理论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就我个人的喜好来说,我喜欢几万字的论文,几十万字的论文直到现在都是令我敬而远之的。所以巴斯夏的这种写作风格吸引了我。

《论法律》是巴斯夏最有名的一部著作,我译成中文之后,字数在三万余。这部简短的小册子的主要意义,在我看来,它向我们展现了早期社会主义者的若干幅思想素描,在当时的法国,在普遍神经错乱的社会氛围下,能够如此清醒的思考实在是难能可贵,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瘟疫席卷全球之后的今天,当我第一次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巴斯夏成了先知。

当然,和社会主义者对话总是非常的困难,所以这篇论文有些地方看起来也是很令人头晕的事情。早期的社会主义理论,也许或多或少还有一些诚实的成分,源于他们对资本过度的贪婪所造成的贫困的担忧和同情。但是贪婪不只是资本的本性,很多自称道德高尚的人,当他来运用资本的时候并不会有丝毫的改善。最近两百年的历史表明,社会主义者很快就变得比资本家还要贪婪,报业大亨凯恩把自己积累的财富折腾完了也就完了,而狡诈的社会主义者却并不满足于此,他们把抢劫变成了法律,并竭力混淆人们的是非观念。他们捏造了一个罪恶的资本主义社会,然后将自己的社会主义装扮成纯洁的,勇敢的对抗资本主义罪恶的战士。而事实却是:首先他们贴上“资本主义”标签的那种社会,资本也是受到限制的,至少人们可以通过正当的程序制定法律对“资本的恶”予以约束。而在社会主义内部,人的一切自由都丧失了,人变成了低等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