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 2012

从胡适的《自由主义》谈自由主义

1,我几乎没有完整的读过胡适先生的文章,如果以前的学校的教材中有,我已毫无印象。我现在细读的是1948年9月先生写的一篇四千多字的文章:《自由主义》。

2,我写这篇文章没有责备先生的意思,他说,“我说的‘自由主义’,当然只是我的看法”,谦虚且得体,思想即便混乱,言论和出版没有过错。问题在于,他的那些混乱观点,今天却影响了许多中国文人——在今天的信息时代,他们也不愿进行更广泛的知识的获取和更深入的思考。主义就是一套理论或者一种说法的意思,因而每个自由主义的理论家都有他的自由主义,不过因为思想界的前后继承性,形成了“树状结构”;英国的洛克被称为“自由主义之父”,他的思想便是这树的根。

3,胡适被称为“中国自由主义先驱”,这实在是对自由主义的误解,很难说胡适奠定了一种自由主义的理论,他只是对自由主义有不少零碎的理解。那么,我就胡适这篇谈自由主义的文章,以我对世界以洛克所奠定的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解,说说胡适对自由主义的误见。

4,自由主义,首先是一种政治学说,胡适说“最浅显的意思是强调的尊重(个人的)自由”。这虽然浅显,然而却没有抓住重点。重点是,它是关于个人自由如何才能得到保障的政治理论。因为,无政府状态虽然大家都不受权力的统治,彼此平等,然而并非人人都能遵守自然法,为了免于这种混乱状态,于是政府得以产生。

5,但是,作为消除无政府状态中的混乱而产生的政府,却常常导致更大的混乱,因而促使许多人去思考怎样的政府才能做到既能履行前者的功能,又能避免后者,这就是自由主义。伴随着英国光荣革命的完成,洛克简短的论著《论世俗政府》(尤其是下篇,五万多个单词)奠定了古典自由主义。

6,我尽量不谈信仰,然而在我看来,胡适的诸多问题正是由于信仰上的混乱而导致他无法解决。在谈到信仰自由时,他说“宗教信仰自由只是解除某个宗教威权的束缚”;而这根本不是信仰自由。信仰自由是国家不得制定有关“建立宗教,或者禁止宗教活动自由”的法律,正如美国权利法案所说,它的意思是政府不得干预教会的事务,至于教会本身应该遵守怎样的原则,洛克在《论宽容》中有透彻的阐述。

7,我越来越强烈的感到,古人那些叽叽喳喳的胡言乱语到底和自由有什么关系?去那些初看起来不那么混账的古文中寻找自由难道比通俗易懂的英文要来得容易吗?接下来的几段,列举了那么多追求“自由”的古人,甚至说“孟子的政治思想可以说是全世界的自由主义的最早的一个倡导者”,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8,“在这个大一统的国家里,我们曾建立了一种全世界最久的文官考试制度,使全国才智之士有参加政府的平等制度”,胡适的这种看法在中国文人中流传甚广,而他却不知道,他错把专制制度当成了自由制度,自由制度是选举而不是科举,即便是一个哑巴,一个文盲,只要不是像今天被中国教育体系制造出来的傻瓜,他也能辨别谁在裁决争议的时候更公正,因而具备选举法官的能力。

9,接下来还有一个基本概念的错误,胡适认为英格兰的大宪章是第一部成文宪法,这是不对的。大宪章只是当时的贵族向国王列举了若干项权利,要求得到国王的承认不得侵犯。英国没有成文宪法,美国宪法给成文宪法下的定义是,规定三权分立的政府框架,附加明确列举的权利项。

10,在谈到“反对党”的时候,却又将宗教信仰中的宽容扯了进来。政党政治在英国诞生于光荣革命前不久,在美国诞生于联邦政府成立之后。英美的反对党,在制度的设计上是有差别的。英国的是“影子内阁”,他们无权做决定,却可在议会内对执政党进行猛烈质疑和批评,并可以通过媒体发表对执政党的意见,因而迫使执政党战战兢兢的立法;美国则均进入议会,形成两党制,由多数来做决定。

11,对于英国二战后丘吉尔败给劳工党领袖,胡适说是“他们可以放手改革英国的工商业,可以放手改革英国的经济制度,这样重大的变化,从资本主义的英国变到社会主义的英国”,并称之为“和平的革命”,他把担任政府官职的人员更替理解成“革命”了,如果通过选举更换,即是和平革命,如果把之前的官员杀掉以实现更替,即是暴力革命。

12,“所以我很坦白地说,自由主义为了尊重自由与容忍,当然反对暴力革命,与暴力革命必然引起来的暴力专制政治”,我想胡适其实反对的是,当时共产党的那套说法和做法,并且预见到了共产党的血腥统治。这是对的,也是难能可贵的明智。至于在政治学这个层次上,真的没有“胡适自由主义”。

 附 言:本文对胡适的引用来源于刘军宁主编的《北大传统与近代中国:自由主义的先声》中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的重心在于阐明应该建立怎样的政府框架,应该遵守什么样的原则,以尽可能的使个人自由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总观全文,把胡适置于“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位置上,实在是他担当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