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用中文来说明这个问题的时候,恳请读者不要像那些脑残的中国文人一样,又要卖弄一下自己的古文,到中国古人那里去求“共和”的解释。共和对应于republic,然后到英文中去寻找就对了。
2,洛克奠定了现代政治哲学,孟德斯鸠奠定了现代比较政治学。洛克认为一个政权有三种基本的形式: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各国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建立适合自己的混合形式,布莱克斯通即认为英格兰的政府是这三种基本形式的混合;孟德斯鸠认为专制也是一种政治制度,从而将全世界所有的国家分为君主制,共和制和专制三种形式。
3,其实这些概念都只是政治学上的,没有一个专制国家会自称专制国家,辨别它们需要一点智慧。纳粹德国自称第三帝国,苏联自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加入华沙条约的国家,阿尔巴尼亚,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罗马尼亚自称人民共和国,捷克斯洛伐克自称社会主义共和国,东德自称民主共和国。
4,许多年以前,我就抛弃了“人民”这个概念,毫无疑问这个词可以作为现代专制或曰极权的一个自我标志,当然,真正的问题在于people一词的滥用。美国宪法说“we the people”,然而没有一个“people's”国家不是专制国家。
5,孟德斯鸠继承了洛克的思想,根据最高权力即立法权力来划分,一个人掌握立法权力,叫君主制;全体或一部分公民掌握立法权力,叫共和制;一个人的意志控制整个国家,叫专制。现代极权国家,我想这是孟德斯鸠不曾预料到的,然而他对三权分立原则的多方面的分析却非常珍贵。洛克并不认为共和制就好过君主制,他说:“雅典历史上有30个暴君,···在罗马难以忍受的‘十人执政’统治下(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也好不到哪里去。”孟德斯鸠也同样不认为共和国就一定是一种好的国家制度,他在第11卷书中说,意大利共和国的公民所享有的自由就比君主制的法国少,因为三权合一没有分离。
6,民主制让人想到古代雅典,然而仅限于雅典就会误解现代民主制的含义。在洛克的理论中,已经包含了代议理论,这是古代所没有的,雅典只有直接民主制。孟德斯鸠将这视为古代民主制一个巨大的缺陷,他在第11卷书中说,古代大多数共和国公民直接立法,然而却缺乏执行能力。“他们应当不直接参与政府而是选举代表,因为后者才是他们有能力做到的。因为虽然很少有人能够准确说出他人的能力到底有大多,然而每个人都能大体知道他们所选的人是否比他们大多数的邻人更有资格。”
7,孟德斯鸠在论述当时英格兰这个全世界最自由的共和国时,它的三权分立机制还是与今天有很大的区别的。国王担当最高行政权,贵族院和众议院担当最高立法权,贵族院同时兼职最高司法权。英国在2005年通过宪制改革法案,设立独立的最高法院,2009年10月正式开始运作。
8,孟德斯鸠说,君主制的原则是荣誉,共和制的原则是美德,专制的原则是恐怖。一个温和持久的君主国家,君主和贵族的行为一定够高贵,配得他们所享有的荣誉,泰坦尼克号的船长不会在沉船时不顾乘客的生命而先行离开,先行离开一定会伴随耻辱至死。共和国的原则是美德,一个行为正直公正的人能够获得邻人的政治信任而担当公职,而大众对邻人美德的辨别则无需什么“素质”,这是他们的“自然能力”,除非 “脑残”。现代极权国家,除了通过教育制造傻逼,还通过各种手段掩盖和隔绝对反对者的镇压行为,如同谋杀者在打开音响之后进行谋杀。
9,人们在政治问题上产生异议,本来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不经辩论便形成一种意见才是不正常的。美国的政党政治已经超过两百年了,然而面对具体的政治问题,不要说大众在党派支持者的角色中经常变换,就是政党内部也常常争论不休,甚至因此而出走成立新党。只有从古代专制走向现代极权,才能造成政治上“一致同意”的局面,并因此而产生所谓的“异见者”(dissid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