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28, 2012

民主是一个陷阱



“民主是一个陷阱”,对于这个结论,我只要说出一个事实就可以证明,那就是当年中国共匪武装反对蒋介石政府的时候,曾经高唱着这样一句“向着法西斯敌开火,让一切不民主的制度死亡”,这里的法西斯不是指意大利的墨索里尼政府,而是指当时中国的蒋介石政府。

但是,此时我想再做进一步的说明。权力分立的概念常被视作很高深的东西,但这仅仅是因为中国的政治学极其混乱和糟糕而已,即便是在今天的中国,当人们同这个极权体系打交道时,这个体系上的细枝末节都有一句口头禅,他们常常说“这是上面说的”,这就是说,在任何一个具体的行使权力的行为当中,都有两种可以明显区分的权力,一个是制定法律的权力,另一个就是执行法律的权力。只有在考虑国家的外交权力时,才存在第三种权力,如果仅限于国内事务,那么只要考虑前两种就可以了。

在将统治权力区分为立法和执法两种权力之后,民主制的意思就是政治共同体根据多数决议有效的原则来给共同体立法,这里之所以可以不考虑执法权,仅仅因为执法权力被认为是必须服从立法权力的。而君主制是一个人为共同体立法,贵族制则是少数人为共同体立法。

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作为三种基本的政府形式,单独某种纯粹的形式是难以稳定存在的。纯粹君主制易于变成专制暴政,纯粹贵族制易于变成少数人暴政,纯粹民主制则是不可想象的,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在制定法律的时候是所有公民都参加然后由多数的意志生成决议的。历史学家威廉·杜兰特在描述雅典的民主时,他说,雅典31.5万居民,拥有公民身份的人数只有4.3万人,大部分人都被排除了出去;而议会人数则很少超过两三千人。这种粗糙的民主形式,使得雅典的鼎盛时期没有超过一百年,法律体系很快变得混乱不堪。宣称纯粹的民主只能是一个恶意的圈套。

放眼当今世界,被误传为“民主国家”的美国,在联邦政府的立法两院中,人数只有六百来人;在各州的立法机构中,也只有几百人的规模,相对于公民总数而言是非常少的。所以确切的说,美国政府的基本框架是贵族制的;加上普选,让这些少数的立法者不得不考虑到选举人的利益;如果立法者常常回归普通公民的身份,则法律本身才能免除恶意,因为很少有人会恶意对待自己。这样的制度被称为代表制或代议制。

结论就是,不管是如何糟糕的国家,在政府形式上只能期待的是,贵族制作为基本框架,即少数人为国家立法;立法者通过普选产生,这才是民主化的含义;贵族制 在多大的程度上受民主制的约束,这可以称之为民主化程度。当一部分人为另一部分人制定法律而其本身不受约束的时候,才能获得一致同意,这就是美国能够产生 一致同意的独立宣言,但不可能产生一致同意的美国宪法的原因。代议制政府则只能通过多数(通常的简单多数或三分之二)生成法律,这个原则与民主制无关,任 何一个共同体,若全体成员都来决定内部事务,意即他们的决定将影响到每个人,则只能遵守多数生成决定的原则,否则就会引起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