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美国国会SOPA(阻止网络盗版法案)的新闻应该算是一个热门了,立法成为一个热门在历史上是比较罕见的,尤其是成为全世界的热门。而这与网络技术的发展是分不开的,所以说,网络改变政治。
但是对于美国而言,这种改变并不是原则性的。早在九十年前,总统威尔森从巴黎回来,带来了他长时间为之奋斗的一项成果:建立国际联盟以保证国际和平,但是他面临国会的否决。根据美国宪法的原则,任何一项联邦法案,一般来说,都必须得到总统和国会的一致同意;但是另一方面,国会议员仅仅是美国公民的代表,因此如果美国公民接受“国际联盟”,那么国会也不得不接受它。为此,威尔森刚回美国便又充满战斗精神的开始全国巡回演讲。九十年前,网络还没有出现,但是威尔森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我想应该是基于火车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出现,再往前推几十年,在以马和马车为交通工具的时代,即使斗志强过威尔森的总统,做这样的决定都是不可能的。真的很佩服威尔森总统的毅力,然而他还是精疲力尽,不得不放弃自己的理想。
今天,网络可以把尽可能多的信息带到每个人面前。对于“阻止网络盗版法案”,我记得维基好像曾经有过这样的信息:拿起你的电话,联系你的代表。以前,普通人很少关心美国国会的立法,今天,任何人都可以介入这个过程。当然,立法是一个比较专业的工作,很多人是无法直接介入的,但是,立法权力源于公民授权的观念一定会促使他们的代表进行更加慎重的考虑,如果出于保护智力产品权利的目的却阻碍了中立的,尽可能全面的知识的传播,那么最终举杯庆祝狂欢的将是愚蠢和谬误。
不管这项议案的阶段性结局如何,我愿再一次把我的赞美送给那部伟大的美国宪法,它将洛克的学说变成了明确表达的正义和坚固的国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