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October 16, 2012

林奇,秘密警察和正当法律程序



林奇,秘密警察和正当法律程序
Lynching, Secret Police and Due Process Of Law
——影片The Ox-Bow Incident, 1943 & Hang 'Em High, 1968

在我的阅读过程中,最早是林达夫妇介绍“林奇”这种事情的;他们的介绍在当时确实犹如一股清新的空气吹进沉闷恶臭的闷罐子,不过今天在我看还是不够准确。美国独立战争中,维吉尼亚一个叫作林奇的小镇,为了避免战乱时期执法的麻烦,小镇议会通过了成立法庭的决定。这种制度在当时并没有产生严重的后果,因而法律还没有认真对待这种先例,但是在南北战争之后的美国南方,根据统计,在1882年至1968年间,有3,446位非裔美国人被这种法庭处死,其中大部分案件发生在1882年至1920年之间,另外还有1,297为白人被处死。

那么,从法律上来看,林奇到底有什么问题呢?它的问题并不是“私设法庭”,因为小镇议会是一个正当的地方权力机构,它的真正的问题是,在一个小镇的范围之内并不适宜建立一个法庭和一套司法体系,换言之,这样的法庭是不正当的。具体的理由我可以列举如下:第一,小镇的范围太小,人数太少,美国通常的小镇只有三五千人,根本不可能提供足够合格的法官和律师,早期的小镇规模更小;第二,小镇狭隘的生活也难以挑选足够公正的审判员,这种做法在中国的后果尤其严重,人们的狭隘和愚蠢将会完全淹没对正义的期待,就如南北战争之后的美国南方一样。

林奇式法庭的严重后果,迫使法律不得不明确的禁止这种行为,今天,美国所有的州都明确规定林奇为一种重罪。西部片也常常带有这种背景,1959年的影片Rio Bravo讲的就是一个小镇的警官只能将被告监禁起来等待递交法庭审判,而无权做进一步的行为;1957年初拍2007年重拍的3:10 to Yuma 说的就是押送被告的故事,人们可能会问,为了押送一个被告,却因此而死了另外好几个人,为什么不就近解决呢?这很可能就是当年林奇堡要建立小镇法庭的一个重要原因。1943年的影片The Ox-Bow Incident1968年的Hang 'Em High就是为了告诉你为什么不能这样,而前者则集中聚焦于这个问题。

在内华达州一个小镇叫作Ox-Bow的山谷发生一件林奇事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本来并不复杂,有人买了牛,卖主遭到另一个人枪杀,受了伤,就医。然而这件事在众人中被传成了买主偷牛,并杀死了卖主。于是众人义愤填膺,包括副警官和一个前军官在内的一大群人,带上绞索,开始追击,最后在Ox-Bow山谷将三个人绞死了。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人大都不是出于恶意杀人的,主持这次审判的前军官在知道真相后自杀了;他们是为了“正义”,而且还给了被告申辩的机会,并且在中国人看来,那个死刑判决还是根据“民主原则”做出来的,虽然懂得法律的人肯定不会认可这样的“民主原则”。

林奇式法庭只是诸多不正当法律程序中的一种,几千年来,少有却总是有人在思考正当法律程序的问题,熟悉英美法律的人可以列举许多对正当法律程序方方面面的规定,比如快速而公正的审判,法官的回避制度,审判员的排除规则,建立上诉法庭,米兰达警告,等等。但是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恶意的法庭制度,由布尔什维克发明,盛行于现代极权国家,秘密警察无需遵守任何原则,被告的任何权利都不被承认,法庭变成了宣布密谋的判决的场所。对于这种反人类的制度我不想说太多,因为比了解邪恶更重要的是认识它的反面。

1968年的影片Hang 'Em HighJed Cooper在俄克拉何马一次林奇事件中差点被绞死,俄克拉何马当时还只是联邦的一块领地,并没有建立州政府,而林奇的原因与前一部影片完全一样,Cooper买了牛,而卖主却被另一个人杀死。幸存下来的Cooper变成了警官,发誓要报复那些林奇他的人。而那些林奇他的人,在知道真相后也表达了悔意,提出一笔赔偿但遭到拒绝。在这种报复中,法律开始介入,于是法官提醒他应当尽量将他们提交审判,而不能私自报复;另一方面,当进入法律程序之后,Cooper愿意宽恕的人也不能任由他自己的意志了。我们不得不看到,从自然状态过渡到政治社会,这个过程并非一蹴而就,人们不得不从经验中学习,包括那些掌握权力的人。法官说,“我犯过很多错误,我很多次坐在那个法官席上希望和祈祷有人站在我和全能的上帝之间,他有权力对我说,你在法律上犯了错···”不过这要等到建立州政府,州议会才有权力建立上诉法庭,从而给予初审法庭纠正错误的机会。